2023年06月05日
三門縣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24日裁定受理浙江高盛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盛公司”)破產(chǎn)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3日指定浙江新臺州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為推動破產(chǎn)重整工作、實現(xiàn)債務人公司資產(chǎn)價值最大化,管理人向社會以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現(xiàn)將招募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須知
(一)本招募說明書是由浙江高盛鋼結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編制,對全體意向投資人同等適用。
(二)本招募說明書僅供重整意向投資人參考,并不替代重整意向投資人的盡職調查。重整意向投資人在考慮參與高盛公司重整投資時,除參考本說明書外,請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yè)投資顧問或法律顧問或財務顧問進行盡職調查、出具投資意見等,管理人不承擔任何擔保、瑕疵擔保責任。
(三)本招募說明書并非要約文件,對管理人與重整意向投資人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僅是參考資料。
(四)本招募說明書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
二、高盛公司基本情況
(一)企業(yè)登記基本情況
高盛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23日,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631.597萬元;系有限責任公司;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10225928654028;住所地:浙江省三門縣浦壩港鎮(zhèn)永豐塘(工業(yè)集聚區(qū));法定代表人:趙俠。下設兩個分公司分別為鷹潭余江區(qū)分公司和溫嶺分公司。
經(jīng)營范圍:鋼結構、網(wǎng)架結構制作、安裝;起重機機械制造、安裝、維修;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建筑裝修裝飾工程施工;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金屬門窗、金屬五金件、電器配件、塑料制品(不含塑料桶)制造;金屬材料批發(fā)、零售;(憑資質證書經(jīng)營)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所屬行業(yè):金屬結構制造。
(二)主要資產(chǎn)情況
1、無形資產(chǎn)
(1).高盛名下專利有53件,其中發(fā)明專利24件,實用新型專利29件。
(2).高盛公司名下有建筑業(yè)資質證書,資質范圍為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鋼結構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
2、不動產(chǎn)
高盛公司名下登記的兩處不動產(chǎn)均位于三門縣浦壩港鎮(zhèn)永豐塘工業(yè)園區(qū)內。
地塊一:土地面積為31454㎡,總建筑面積為24300.49㎡。
地塊二:土地面積為77038.14㎡,目前處于廠區(qū)土地填土施工階段。
3、對外企業(yè)投資
高盛公司對外投資有1家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4、設備、應收賬款等其他資產(chǎn)
為客觀準確反映高盛公司的資產(chǎn)狀況,管理人將根據(jù)情況委托審計和評估機構,對高盛公司及分公司的資產(chǎn)與負債分別進行審計和評估,因此高盛公司的資產(chǎn)具體以最終審計和評估結論為準。
5、辦公設備和車輛若干
三、招募程序
(一)意向投資人的基本條件
重整意向投資人可獨自或與他人聯(lián)合參與重整投資。重整意向投資人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意向投資人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擁有足夠的資金實力進行重整投資,并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具備與擬投資的高盛公司的經(jīng)營規(guī)模相適應的經(jīng)營管理能力(具有同行業(yè)或相似行業(yè)投資、經(jīng)營、管理經(jīng)驗的優(yōu)先)。
3、無數(shù)額較大到期未清償債務,無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為人等(重整意向投資人及/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財務狀況或信用記錄不良的,管理人有權認定重整意向投資人不具備重整意向投資人資格)。
4、兩個或兩個以上主體聯(lián)合參與意向投資的,需書面說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且至少一個主體符合上述第1、2、3項資格條件。
(二)意向投資人須提供的報名材料
意向投資人應在報名時向管理人提交下列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報名材料:
1、意向投資人參與投資的意向報名書;
2、意向投資人簡介(含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yè)務、歷史沿革、組織機構、資產(chǎn)負債等信息),如為聯(lián)合投資人,需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聯(lián)合投資人相互之間應承擔連帶責任;
3、意向投資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4、意向投資人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如: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等可以說明財務狀況和資金實力、投資資金來源的文件。
5、簽署并提交符合管理人要求的各類文件。意向投資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對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意向投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意向投資人應確保提交的報名材料和相關信息真實準確,不得提供虛假材料。若提交的報名材料存在虛假情況或實際未獲內部有權機關決策批準的,管理人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并依法追究其對破產(chǎn)工作造成實際損失的責任。
(三)開展盡職調查
意向投資人如需安排進行盡職調查的,應當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xié)議》,并向管理人賬戶繳納100萬元保密保證金,而后可提出書面盡調申請和資料清單,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將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關資料。意向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意向投資人不需要盡職調查的,不安排簽訂《保密協(xié)議》,無需繳納保密保證金。
(四)正式報名
1、意向投資人將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意向投資人招募文件要求的紙質版投資方案(一式三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點,并交納投資保證金人民幣200萬元(如前期交納盡調保證金的,可包含在內)。未按時足額支付投資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投資人遴選資格。意向投資人以組成聯(lián)合體方式報名的,由牽頭成員名義支付投資保證金。
2、后續(xù)管理人將適時公布遴選方案。對于未入選的意向投資人,保證金將在管理人通知該單位結果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無息返還;對于入選的意向投資人,原交納的意向保證金將自動成為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不再退還。
3、意向投資人報名并被認可報名資格后,無論意向投資人是否進行盡職調查,一旦向管理人正式提交報價文件,即視為意向投資人接受所有標的物上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對參與本次投資的行為和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五)報名時間
意向投資人在完成盡職調查后最遲應在2023年7月15日前(管理人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期限)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即可進行報名。
(六)保證金賬戶信息及管理人聯(lián)系地址
保證金收取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名稱:浙江高盛鋼結構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 戶 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三門支行
賬 號:576901503110301
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qū)廣場南路52號海天苑商務樓六樓浙江新臺州律師事務所,林律師,13738095302;13566890508。
歡迎有意向的投資人到項目地考察、與管理人接洽、參與投資。
浙江高盛鋼結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ZHEJIANG XINRONG ENTERPRISE LIQUIDATION FIRM CO.,LTD
浙江省人民法院破產(chǎn)案件管理人
安徽省人民法院破產(chǎn)案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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